关于延期举行四川省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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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含眉山、雅安市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建设局)、交通运输局、水利(水务)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,各有关单位:
根据当前covid-2019疫情形势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经研究,原定于11月7日举行的四川省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,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
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1年10月28日